金科股份董事长周达:重整≠破产,多方助力重整必定成功
4月30日,金科股份召开2023年度投资者交流会,董事长周达表示,金科股份当前被裁定受理的申请是“重整”而非“清算”,这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;“破产重整”的重点在“重整”,而不是“清算”。
2023年10月最高院发布《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: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,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完善企业重整识别机制,依托“府院联动”,依法拯救陷入财务困境但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。
因此,重整制度是对已经或者可能出现债务危机,但同时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,通过对其债权债务进行重新调整、资产进行重组或者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、为企业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,以避免企业破产清算、获得再生的法律制度。
重整制度被认为是预防企业破产清算最为积极、有效的法律制度。相较于破产清算,重整制度更能保障债权人利益,能够使企业在主体资格存续的情况下化解债务危机。
为了推进重整工作的顺利开展,金科已经进行了全面的重整价值、重整可行性分析,并在与潜在战略投资者和相关各方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,编制了重整计划草案,同时也制定了清晰的金科系企业重整方案,致力于在司法重整程序下实现整体风险的化解工作。
进行重整,首先可优化资产负债结构,彻底解决企业债务危机;其次也能保留住主营业务,恢复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;第三,以市场化、法治化手段有力保障债权人利益。因此重整可以说是能采取的最优方式。
自《企业破产法》2007年6月1日实施以来,截至目前,当前已有近12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重整,也有不少大型上市公司进行了重整,这些公司重整后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近年来,诸如重庆钢铁、力帆科技、盐湖股份、长航油运、长航凤凰、新华联、正邦科技等都进行了重整,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其中具有可比性的同行业公司ST新华联2023年5月裁定启动预重整,2023年12月16日重整成功,期间公司股价上涨了70%。还有长航凤凰不仅在重整后化解了债务危机,同时还实现了股价的飙升;长航油运彻底化解了债务问题,最终实现重新上市。
结合以往的重整实践,社会广泛认可重整制度在市场经济下挽救困境企业的优势,带动越来越多的困境主体通过重整程序摆脱危机,逆境重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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